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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第一百一十九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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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百万两百万的,我能赚,师父也能带我们赚,但如果我选择为眼前那点利益背叛师父,我不仅眼皮子浅,我还没脑子。

以上,是从利益出发来说的。

不从利益出发,师父给我的感觉是,可靠、稳重,以及平和、宁静。

有些事只有我们摊主才能感受到,每次师父来摆摊时,不仅客人会多很多,大家连心情都会好上许多。

排着队,忙自己的事,再等上一份想吃的美食,什么烦心事都被抚平了。

白天是这样,晚上摆摊卖宵夜时也一样,师父一来,大家就由衷地开心,像被放出笼子的鸟儿一般,有好多话要说。

虽然叽叽喳喳的,但不会让人觉得吵闹,因为那些话大家都想听。

他总是很独特,能带动许多人的情绪,最主要的是,他会让你觉得开心,觉得高兴。

后来,钟记开业,我们去做了大厨,被食客们夸出师了。

师父结婚,我们又当主厨,那次我做了酱扒猪肘,又被好多人夸好吃,还想请我办酒席。

钟记其他家店开业,我们也去帮过一段时间的忙,总能听到食客真心地夸奖。

而这一切,都是因为我们拜了个好师父,他让我们这一群徒弟都赚了钱,学到了本事,受人尊重,被人喜欢。

不过最后,我离开了钟记,回到了小吃街继续摆摊卖宵夜。

这个地方是最初的起点,不一定是最后的终点,但一定是非常重要的过程。

这个地方空气总能闻到各种食物的香味,有一种烟熏火燎的感觉,可转头看到食客们吃得高兴,连连称赞的样子,就止不住地高兴。

他们的喜爱让我觉得满足。

尤其是与师父与其他师弟师妹们一起摆摊时看到的画面,更是难以忘怀。

我希望以后还时常有这样的机会。

食客一笑,当厨子的就觉得值。

最后祝师父和师公恩爱长久,白头到老。

以上,有作者润色的成分,口述者本人要求的。

第五章、施然:火腿肠炒米饭+绿豆汤+小龙虾

我叫施然,曾经是一名影楼化妆师,兼服装搭配。而现在,我是这家影楼的合伙人。

故事的最初,我曾因为被顾客骂,被挑刺,觉得受了非常大的委屈,然后跑出去蹲在路边哭了。

结果哭着哭着就被钟记炒饭摊的香味所吸引,我想吃东西的,不过小老板准备收摊了,摊子上的食材也差不多卖完了。

他最后给我炒了一份火腿肠炒米粉,那份火腿肠米粉的美味程度怎么形容呢?大概就是再没有任何食物能超越吧,包括我后面在小老板摊子上买的吃食也一样。

那份炒米粉对我来说始终是与众不同的,它和小老板的温柔治愈了我受伤的心灵。

我当时就觉得小老板真好啊,我得在他摊子上买一辈子吃食来报答他。而且他好帅,还特别温柔,他还给我回家的路费。

我后来总跟朋友讲起这件事,便有好多人问我,那一瞬间我有没有对小老板动过心,我没有认真回答过。

因为我觉得是有的,但当得知他有喜欢的人后,我竟然一点都不难过,还被带着成了他们两的CP粉。

我想,可能我对他的动心并不是因为爱情,而是喜欢,觉得他美好而产生的喜欢,所以我希望他能越来越好。

人的感情真是很奇妙,但他值得。

那一份火腿肠炒米粉和那五十块钱是我跟钟记小炒摊故事的开始,从那以后,我就经常请跑腿小哥光顾小炒摊,为我买摊子上的各种吃食。

我因为小老板卖的绿豆汤解决了客人的烦躁心情,我因为绿豆汤出了名的好脾气,从而更好地服务了客人,为自己攒下了口碑,获得了更多客源。

我的事业因为小老板做的吃食蒸蒸日上。

与此同时,我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好姐妹,我们的名字中有一个共同的然字,我们一起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在钟记小炒摊上。那天运气超棒,赶上了小老板卖小龙虾。

吃过小老板亲手做的小龙虾的客人可不多,我们绝对是被老天眷顾的幸运儿。

那一顿小龙虾让我和姐妹的关系更加亲密了,然后成了无话不说的密友,成了彼此生命中非常重要的存在。

看,小老板就是这样神奇,他做的美食像施了魔法般,总带给人惊喜和甜蜜。

再后来,钟记开业了,我们又相约去钟记吃饭,为了能时常吃到钟记的菜,那事业上自然要努力啊。

我已经因为绿豆汤,因为后来的钟记零食打下了那么好的基础,只要再加把劲,就能往前迈很大一步了。

我每周都会抽时间提升自己的化妆和做妆造搭配的技术;我会经常锻炼身体,保持形体,把自己当成影楼的招牌;我会回访客户,并与他们拉近关系,以提升自己的业绩。

我在很努力地向前,一点点做到更好。

后来,我成功了,我成了我们影楼不可或缺的存在,而老板为了留下我,让我成为了合伙人。

我工作的地方离小吃街很近,我知道小老板没那么多时间经常回来摆摊了,但他来的时候我就会去排队。

虽然他说我们留在原地等着就好,他会回来的。可只留在原地也不行,要在他前行时也能追上他的脚步,在他回来时站在原地,一个合格的粉丝怎么能不上进呢?

他的温柔是我前行的动力,他成为了更好的自己,而我也是。

我很幸运,在受了委屈的那天遇到了小老板。

小老板,小吃街原本是有烟火的,但因为多了你,才又添了那两个字。

我愿你,岁岁无忧,年年胜意。

第六章、姜南南:红丝绒蛋糕+煲仔饭+爆炒田螺

我叫姜南南,是一名演员,曾经是一名群演。

这个介绍是不是好像在哪儿见过?

是的,我和方景同,还有男朋友祝潇宁曾经都是群演。不对,修正下,在这本书出版前,我和祝潇宁领证了,现在是夫妻。

跟方景同不同的是,我们最开始做群演并不是在H市,而是在C市。

群演的日常就是抢到戏就去拍,抢不到就一点收入都没有,收入非常不稳定。

不过人嘛,总有点很在乎的事,就总想撞一撞南墙,撞了才知道该不该回头。

我和祝潇宁一直想当演员,便头铁地想要试试看。

在C市待了一段时间,我们并没有找到什么好机会,而我恰好在网上看到了有人发的吃红丝绒蛋糕的视频跟照片,被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。

于是我当场怂恿祝潇宁,决定来H市碰碰运气。

我们说好了,有机会就留下,如果还是没发展前途,我们就回C市去。不过在那之前,得尝尝小老板做的吃食。

来的那天运气非常好,小老板在做煲仔饭。

其实真正让我决定留下来的原因,不是因为小老板做的吃食(一半是),而是那天小老板坏心眼地描述各种煲仔饭的味道逗食客们,和食客们敢怒不敢言的氛围感。

他们之间是一种互宠的状态,小老板经常变着花样满足食客们的需求,想给大家一个惊喜。而食客们又经常装作被逗到很生气却不能发作的状态,哪里是不敢发作,明明就是舍不得说让小老板不高兴的话啊。

被逗的时候是觉得很气的,可在吃到美食的一瞬间,什么生气,生什么气?他们对小老板明明全是爱啊!

而小老板看着大家都被拿捏的样子总是很高兴,高兴到非常好说话,便可以趁机提要求,让小老板满足他们。

多么和谐的场面,我觉得自己一看就懂,还忍不住想参与其中。

因为人是很容易被感染的,那么热闹和谐而又美好的画面,自然想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啊。

我说我喜欢上了这里,祝潇宁说,那我们就努力地留下来。

于是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都非常的努力,去抢戏,去投简历,去试戏,还为了能多赚点钱拍起了短视频。

在这个城市留下来好像没那么难,或者说是有人无意中为我们创造了留下来的机会。

小老板自己一定不知道吧,因为都想吃他做的菜,好多剧组都选择了来H市取景。

而H市这边也想留下这些剧组带动更多的消费,所以关于场地租金什么并没有怎么涨价。反正都是在影视城拍,在这边还能吃到好吃的,干嘛不来。

来的剧组多了,需要的群演、替身、武指什么的也就多了。

我们的机会便也来了,祝潇宁有武术底子,而且还是童星出身,得到了导演推荐,试镜成功了一个男配。

而我,因为长相不出彩,但又有几分可爱,就很适合去演一些比较讨喜的丫鬟。

我们有了能在H市留下来的底气,便决定一直留在这边了。

那次,我们去吃了宵夜摊的爆炒田螺,感谢小老板为我们带来的好运。

有角色对我和祝潇宁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开始,他因为打戏好,长相也不差,能接到的角色逐渐变多。

我的变化其实不大,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当不了女主角。但一个演员也不一定要当女主角才叫成功,我开始了自己的特约演员之路。

只要导演觉得形象合适,我什么样的小龙套都能演,我不怕扮丑,也没那么在乎形象,我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龙套。

再往前一点的话,就是优秀配角。

最开始被作者找到,讲述这些内容的时候,我们的事业才刚有一点点起色。

等最后一次改稿时,我们已经挺有名气了。

祝潇宁演上了男主角,微博粉丝过千万,签了一个资源很不错的公司,还拍了一部口碑很好的热播剧。

我没有签公司,依旧在演配角,但在这个颜即正义的时代,一个长得不好看,然后又坏得令人发指的反派还是很容易让人记住名字的。

但我没怎么被网曝,因为剧播出的时候我天天直播跟着萧总跳广场舞,可能来直播间的观众看得太入迷,就忘了骂人吧。

在此要说,感谢萧总救我狗命,好人和小老板生生世世!

也不知道后面能走多远,但我们现在的成功有一半是小老板跟萧总的功劳,谢谢他们!

在将改稿的内容交给作者的这天,我和祝潇宁去领了证,等小老板你看到这本书时,你肯定也已经吃到了我们的喜糖。

最后,我就想问问,小老板你什么时候再卖红丝绒蛋糕啊,我好想吃!

第七章、吴书红:冷吃兔+辣子鸡

我叫吴书红,是一名业务员,也是一个妈妈。

我与钟记小炒摊的缘分源于我有个闹着要吃炒饭的好儿子。

陶安平和小老板的双胞胎妹妹是同学,他有幸尝到了小老板为妹妹们做冷吃兔,然后知道了小老板在小吃街摆摊卖炒饭的事。

于是撒泼打滚要我给他买炒饭送去学校,且一发不可收拾。

当然,由于我去给他买吃的时自己也吃到了很多好吃的,尤其是辣子鸡,让我至今念念不忘,非常回味。

小老板做的辣子鸡和机器生产的味道上相差不大,但机器再好也比不过人工,所以我一直惦记着,希望小老板能再做一次辣子鸡。

另外还得感谢小老板,他在陶安平他们快高考的前两个月,给了我们学生家长一些便利。使得我儿子最后那两个月吃得相当好,脑子也补得够够的,考上了个很不错的大学。

陶安平也快大学毕业了,他说要回来报答小老板的补脑之恩,将来要去钟记工作。

虽然有很大嫌疑是想进入钟记后方便吃好吃的,但能记住小老板的恩情就不错。

可能我年纪大一些,跟大家看到的人间烟火不太一样,我看到的烟火啊,没那么灿烂,但特别温暖。

如同小老板行的方便,如我儿子说要回来。

第八章、蒋文希:回锅肉+葱油+魔芋烧鸭

我叫蒋文希,曾经是一名学生,现在是钟记采购部的员工。

……

第九章、李兰月:桂花鸭+蟹酿橙

我叫李兰月,是一个退休工人,也是太阳花奶奶团的成员。

……

第十章、……

第十一章、……

……

钟意一页页翻过书页,坐了好几趟飞机,飞了几个地方后,故事翻到了结尾。

原来同样的事在不同的人眼中看法如此不同,他觉得自己没做什么,却每个人都在谢他。倒真如作者最初所说,都是一群可爱的人。

钟意看到了最后的作者小结。

寻梦:这本书并不是我所写,我只是一个总结者,书中的每个人都与钟记小炒摊有些关系,所以我们以此命名。又因为,那是一段让人难以忘记的美好时光,是落在每个人心间的烟火,我们便又称为人间烟火。

这本书的重心就是钟记小炒摊的摊主,钟意,不过我还是更习惯叫他的小老板。

我与他的接触并不多,或许他都不知道我是谁,不过没关系,看到这里的时候小老板你就会记住寻梦这个名字了,毕竟很好听是不是。

在写下这段文字之前,我其实有联系过他,问了一件事:你以后有时间会经常回来摆摊吗?

他说会。

然后我写下了后面这句话。

有你在的地方烟火味儿才够重,有你的地方才能聚集这么多可爱的人,有你在,那个摊子才叫钟记小炒摊。

你说你会回来,那我便希望我们这群人的故事,永远未完待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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