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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卷 第三百二十七章,大小姐又犯傻了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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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你就好好把这部小说写完,到时我让人改编了,拍成影视剧。小说李枫为了奖励苗忆春,就做了一个小小承诺。

苗忆春顿时喜笑颜开,搂着李枫的胳膊跳着,枫哥哥,你太好啦。可我一时半会完不了,干脆你今年就给我拍电影。

李枫摇头,要等你写完本了才行。要是半途就改编电影了,会影响到你写作。写作要戒骄戒躁,知道吗。

那好吧,现在每天赚几千块,我也舍不得完本了。就像最著名大神网站的一个写手,一本书写了十三年,还没写完呢。

李枫揉揉自己的耳朵,写十三年,他都该当老子了

苗忆春嘟了嘟嘴说,是呀,那个写手写那本书的时候,我才上小学呢,过了今年,我都上大学了。据说有个家伙要死了,硬是要看着那个写手的书,才肯死去。

槽,真够有毅力。你可别那样啊,不然,我们全都当爷爷奶奶了,你还吭哧吭哧的写这本书。

苗忆春诡秘笑道:枫哥哥,我保证写好。以前我担心没订阅,现在我有几千万的红包钱,每天收入几千块了。我不再为那些操心了,我要写好这本书。将来拍成一部像花千骨那样的影视剧,耶,太棒了。

李枫朝四面看看,见来的人大都穿着华丽,气质不凡。不过这么一扫眼,就让他发现了几个熟人,一个人是寡妇拳,穿着一套黑色西装,看着颇像一个不喜张扬的生意人,还有童炜,红丸。他想到昨天红丸卖黄金玉石的事儿,想必此事必有蹊跷。同时他还看到了国家特警队的梁冬明,而梁冬明也看到了他。

李枫就带着苗忆春走过去,梁队长,哈哈,真巧啊。

梁冬明伸出手来,与李枫握了握,李枫,你也是来参加蓝儿的生日的

李枫一想,梁冬明口中的蓝儿,必是吴牧封的女儿。苗忆春抢先说道:你就是国家特警队的梁队长啊,看不出来嘛,跟我小说里的男三号猪脚一样。

梁冬明看看自己的衣服,跟你小说里的人长得一样

李枫训了苗忆春一眼,梁队长,这位小姑娘是我的妹妹苗忆春,古灵精怪的,在网站写网络小说。

梁队长立即拱手,啊,网络小说作家啊,这个职业好,天马行空。

苗忆春还是第一次被人称呼作家,顿时脸红了,我是业余写作,我还在念高中。

啊,还在念书就写小说,更不简单啊。

不理你了。苗忆春红着脸,转身便去找沈樱樱与芮秋了。

李枫笑着说:梁队长,别见怪,我这妹妹就这样。

两人正说着,就听酒会门口有人高声喊着说:吴老到。

正在交谈的各个小圈子,便停止说话,纷纷转向门口,看到一头银发的吴牧封携着一位清丽可人的女子走进了酒会现场,沈膏则跟在后面。

人们便自动散开,留出一条宽大的走道,吴牧封携着女子,便走向酒会正面的一张大座椅那里。

李枫瞧着吴牧封,虽然一头银发,却精神矍铄,面容和蔼,与拳王的身份,包括首长的身份不太相符,反而有点像在家养老的退休干部一般。而他携着的那名女子,无论是长相,还是身材,都堪称标致,端庄大方,优雅如娇兰。一看便知出生于显赫门第。

吴牧封坐下后,吴蓝儿就站在一边,吴牧封瞧着几十位来宾,讲到:有劳各位有心,从四面八方赶来,让我这个老头难以安坐,所以不得不卖着老脸,与大家相聚见面,有句话叫既来之则安之,所以今天,请大家吃喝高兴,玩得高兴,我和我的女儿,再次感谢大家了。

说着,吴牧封站起来,向来宾们微微鞠躬,吴蓝儿也微微蹲身,显示出大家闺秀般的礼节。

来宾们哪能受得起吴牧封的鞠躬,一个个都鞠躬。

咯咯,这面包,是法国私家定制的哦,很好吃。本是鸦雀无声的鞠躬礼,却有人在偷吃东西,还说着话。这让来宾们生气,也很疑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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